(1)参展商将自己的展品同有关展品的基本信息的清单交给代理人 (2)受托人持清单一式两份,准备报关托运,租船,订舱. (3)制定运输单据,出口展品报关单一式三份 (4)报关 (5)商检及保险 (6)装运 (7)发出装运通知 (8)运输提单制作,审核及交纳 (9)运输组织持提单运输 (10)参展商或者其代理及时通知展览地的组织者及当地代理 (11)展品在展地海关的进口 (12)展览会闭幕后,根据原则,大部分的展品及其附属品,都要全部复运出境或者到第三国继续展览,对于转为正式进口的展览品,海关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,缴纳各项税费和其他费用 (13)组织者或其代理人向海关交验展品核销清单一份 (14)代理人持核销单及出境许可证,自己运返,或者由专业运输机构托运 (15)通知参展商或其国内代理 (16)展品最后运抵参展商所在国,由代理核销开始时运出展览的记录,如果销售部分展品或者其附属品,应缴纳出口税,放行或者到第三国继续展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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